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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商銀行借款合同為什麼要簽2次?
“我們於今年1月同包商銀行鄂爾多斯支行簽了《個人借款合同》,但該支行拒絕履行合同,借款給我們造成了很大不便。”28日,鄂爾多斯市楊先生對記者說,該支行多位客戶也遇到了類似問題。
楊先生告訴記者,他在今年1月在包商銀行鄂爾多斯支行完成借款審批手續,票貼但今年2月1日該支行新領導上任,拒絕履行他同該支行簽訂的借款合同。他曾多次找到包商銀行鄂爾多斯支行行長馬連英,要求履行合同,但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脫。 4月份,他接到包商銀行鄂爾多斯支行通知,必須簽訂新合同,票貼否則就無法借款。當他質疑為什麼不履行以前簽訂的合同時,包商銀行鄂爾多斯支行有關工作人員稱,新領導上任要求重新簽合同,以前籤的都不算,並且月利率從以前的6.75‰漲到了7.65‰。楊先生雖然極不情願,借款但最終還是與包商銀行鄂爾多斯支行簽了新合同。
記者在採訪中發現,自今年2月1日以來,該支行在汽車貸款、房屋貸款等多個方面都存在單方面拒絕履行合同,票貼並要求客戶重新簽訂新合同的情況。簽訂2次合同,使客戶多次申請和辦理抵押等手續,不論在時間還是資金上,都給客戶帶來了不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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